羊城晚報訊 記者董柳報道:2011年2月,深圳市政協副主席,曾任汕頭市委書記的黃志光,被省紀委調查。8日,黃志光的“義兄”黃順豐涉嫌行賄135萬元犯行賄罪,在廣州市中院受審。根據指控,黃順豐曾先後行賄深圳市寶安區光明街道黨委書記劉業華15萬元、黃志光120萬元。
  庭審曝出,黃順豐與黃志光的這種“結拜”關係,使得後來黃順豐得以在工程承包、為人跑官等方面受益。
  法院公告顯示,黃志光涉嫌受賄案,也將於近期在廣州開審。
  契弟開道 行賄賺錢
  黃志光和黃順豐都是潮汕人。黃志光1954年出生於廣東海豐,黃順豐則大他兩歲,出生於廣東普寧。
  黃志光在接受調查時稱,他和黃順豐認識30多年了。“(上世紀)70年代的時候,我母親就認他做乾兒子,我和黃順豐就相當於結拜兄弟。”黃志光說。
  最近十年來,兩人來往比較密切,一年見面起碼有七八次。後來黃志光一路高升,黃志光曾先後擔任深圳市寶安區委書記、汕頭市委書記、深圳市政協副主席等職,官至正廳級。
  在時任深圳市寶安區光明街道黨委書記劉業華的印象中,他與黃順豐是在2002年通過黃志光介紹認識的。
  2002年左右,黃順豐找到黃志光,說自己一個親戚想在寶安區光明街道拿工程做,但他們去找劉業華書記卻沒有下文,因此希望能幫忙。
  黃志光稱,後來他打電話給劉業華,希望劉多關照,“按相關的規定讓黃順豐他們承包部分的工程”。
  後來在一場飯局上,劉業華當場向黃志光表態:“黃書記交代的事情我一定會儘力去辦的。”
  幾天后,黃順豐請劉業華在寶安區公明鎮寶明城酒店吃晚飯,當時只有兩人在場。飯間,黃順豐交給劉業華一個袋子,請求關照。回到家後,劉業華髮現,袋子里裝有人民幣5萬元。
  2003年上半年,劉業華當著黃順豐的面,打電話給光明街道,說黃順豐是上面領導介紹來的……最終,黃順豐和他的連襟順利中標了“光明街道白花示範村道路工程”和“光明街道市民廣場綠化工程”兩項工程,結算價共約700萬元。
  2003年下半年,黃順豐又分了兩次共送給劉業華人民幣10萬元。
  人事任免 也很管用
  黃順豐曾供稱,由於他和黃志光的感情不錯,很多商人和官員都給他面子,他因此辦成了一些事,賺了一些錢。
  2006年,徐某找到黃順豐幫忙調動。“黃順豐說要有所表示,我送給黃順豐40萬元,黃順豐答應會跟黃志光反映。”
  徐某稱,2006年10月底,是黃志光任汕頭市委書記不久。當時黃志光親自打來電話表示要與其談話。黃志光說,準備安排其到城管局、城市執法局任黨組書記,政府換屆後任局長。2006年11月上旬,徐某順利任職。
  有證言顯示,黃順豐在人事任免方面也消息靈通。當時在汕頭港口管理局任職的曾某稱,2004年下半年的一天,其與單位同事等人一起吃飯。飯間,其認識了黃順豐。
  “過了一段時間,在市委組織部公示我擔任副局長之前,也就是在2005年3月份左右的一天,黃順豐電話我說恭喜我擔任副局長。”曾某稱,幾天后,黃順豐打來電話說其任副局長可能有變。“要是我給他點喝茶錢,他就能幫我促成這件事情。”根據指控,曾某為此送給黃順豐人民幣10萬元,順利獲任汕頭市港口管理局副局長。
  黃順豐記得,約在2007年,黃志光常在他面前提起想給即將結婚的兒子買套新房。
  “我當時想黃志光在寶安和汕頭任職的這些年來,我和他感情一直不錯,社會上的人也知道我和他交情很深,很多商人和官員都給我面子,我也因此辦成了一些事,賺了一些錢,為了加深和黃志光的感情,我想趁他買房之機,給他些錢,表達一下心意。我當時銀行大概也有兩三百萬元存款,結合我自身的經濟能力,我當時打算給他120萬元。”黃順豐曾供稱。
  這成為檢察機關指控其行賄黃志光120萬元的證據之一。但在昨天的法庭上,一把年紀、頭髮花白的黃順豐卻表示,這120萬元黃志光過兩天就還了130萬元港幣和一個紅包,因此不屬於受賄。其辯護人也認為,120萬元的行賄指控不能成立。
  法庭未當庭作出判決。
  董柳  (原標題:“結拜兄弟”是書記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yr96yrgugv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